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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桓公韬光养晦练内功( 鲁庄公十五年,公元前679年,春秋第四十四年) 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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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你看看人家齐国,这些政策多么伟大,就是放在今天也完全可以适用。所以说,一个国家要想强盛,不是什么战争和武器,不是什么口号和会议,而是真正的富民政策。

        要想称霸武林,必须练好武功。

        强国,必须要有强大的军队。

        齐桓公一直担心自己齐国军队的数量和装备问题,于是在管仲的建议下,开始实行一系列的军事改革:

        首先,改变了军法的制度,以前齐国对军队内违反军规的军人将士,采取的是:军棍、鞭子、断足、割鼻子、斩杀等刑法,以威慑士兵。现在改了,不用这些残酷的制度了,改成罚款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就是说:当士兵违反军纪应该受惩罚的时候,让违规的士兵用自己的钱财,出资制造铠甲,或者是各种武器,来赎罪。这是个重大的改革措施。死刑或重罪,罚一副犀牛皮做的铠甲和一杆车戟(在战车上使用的长戟),在那时当然都是高级货,很贵重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犯了属于那种割鼻子、断足的轻罪,这也算是轻罪,古人真是很勇猛啊。犯轻罪的:罚一副皮革做的盾牌和一杆车戟。其他小过错的,罚钱不等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对案情不明确的,若要是提起诉讼,先关三天禁闭再说,让起诉的人先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要起诉,如果确定了要诉讼的,要交诉讼费:十二支箭,然后再审理查清案情。所以说在那个时代打官司,代价是很高的,先要准备被拘留三天后,才能交诉讼费打官司,哈哈。

        从此以后,齐国的武器装备就变得很充足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攘外必先安内,齐桓公安内后,就要开始对外的外交活动了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外交,自然要先确定外交政策和方向,此时,齐桓公就向管仲求教:

        齐桓公问:“向南方征伐,谁是主要对抗对手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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